别说,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是有这回事儿 1997年,广东普宁地区就发生了一起警察擅自枪杀四个村民的极端野蛮的恶性事件。时为首的那个黄某责令手下的六个警察开枪射击,那六个警察对此提出异议,但黄某说:出了事情他承担责任。结果那六个警察论起冲锋枪将
这是一个笼统的问题。1,使用什么枪?2,离开枪人多少距离?3,人的习惯就是往前逃跑,寻找逃跑方向的阻挡物,你赤手空拳,只有这样选择。不会朝着开枪人的方向逃跑。如果是狙击手,你无论怎么跑都没用。狙击手有一项训练课程,就是打活动靶。就是专门打活
口令是简易敌我识别的方法,在战场上,别说回答不上来,就是回答稍有迟疑,马上会挨枪子,哨兵问你口令的声音和他枪膛里的子弹来的一样快。敌我识别还有很多,如影视剧中的那经典的一问,“站住,那部份的”。那是真的,不是儿戏,别以为编几句就能混过去,也
美国的警察法对警察可以开枪的规定,也不外乎嫌疑人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对他人,及警员有生命或者有其它重大威胁,嫌疑人持有武器或有潜在即将发生的上述威胁等情况下可以开枪,但他们可以自行放宽自由裁量权,所以这种规定很多时候被写在龟腚上,随着龟的自由
有!!!二个人同时拿枪互指对方脑袋,其中有一个人先开枪了,中弹之后的另外一个人,也会有机会开枪的,因为子弹穿过头颅的一瞬间,人体的神经,还是会处于本能做出反应的,就是头颅中弹的人,在剧烈的疼痛下。出于神经反射的本能,依然可以扣动手枪的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