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女生失踪两日后被害,嫌犯曾在受害人家出现,15岁时首次强奸杀人,后再因强奸入狱,出狱前村民担忧。你怎么看?

看过这个新闻,罪犯行为令人发指,天理难容!女生遭遇让人扼腕叹息!

有哲人说坏人是不会变好的,尤其是性方面变态之人!他们的灵魂已经发生变异!他们就是披着羊皮的狼!这个罪犯在监狱的“积极”表现完全是假象,他的最终目的就是求得减刑出狱从而继续犯罪!我们的监管部门一定不要被魔鬼的微笑所迷惑!(据报道,当地监狱与法院都感觉罪犯表现“很好”而同意减刑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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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女生的父亲,当罪犯问他家里情况时,竟然实话实说了:就我和一女儿!结果当天就出事了!

我们一定不要相信鳄鱼的眼泪!

善良的人啊必须炼出一双慧眼!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切记!

#男子两犯奸杀案出狱后再杀15岁女生,是怎么“混得”四次减刑的?#恶之大者,连小孩都不放过。新城控股原董事长是这样的“极恶之人”,云南镇雄跟人轮奸致死14岁“堂妹”的“族兄”也是,四川宜宾高县男子陈某奎更是:他从14岁起,两次犯强奸罪,还都是对同乡少女下手,期间还杀害一人(另一名万幸逃脱)。7月4日,刚出狱半年的他,又将15岁少女杀害。

辣手摧花,还是屡教屡犯,动辄夺命,让人感慨“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有些人则是禽兽不如”。有些人渣的“渣”是刻在骨子里的,无法改悔。

耐人寻味的是,在陈某奎第二次作案后,他4次获得减刑,共减刑3年7个月,依据是“他悔罪表现良好”。可从目前劣迹看,他何止是没有悔罪,还毫无耻感。到底是他演技太好,还是减刑减得太宽松,没有考虑其非初犯等因素,也缺乏对其人格品性的深入探查和精准评估?

如今陈某奎“三进宫”在所难免,咱们这没有化学阉割,希望他得到与业障匹配的罪刑,而不是轻易得到带有宽宥性质的“一再减刑”。

我不指望严惩能让他“灵魂深处忏悔”,在我看来,这世间有些人大概是被造物者所造时没装道德神经的人格残次品,他们的出厂设置或许就是“恶”,所以生来无罪感愧感悔感。“恶人被感化后归正”的情形,在他们那是失效的。像周克华、高承勇(白银杀人案凶手)、陈某奎都是这种人。别人的痛感就是他们的快感。

我只希望,别再让这类人渣轻易出来祸害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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