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哪个更重要?

我姐离婚后住到了我家,那天晚上,我妻子叫她吃饭,她没吭声,我妻子以为她没听见,又叫了她一遍,我姐却从沙发上站起来,拿着挎包就走了。

我妻子追上去问:姐,你去哪?

我姐说:我出去溜溜。

我妻子说:吃完饭再去吧,我们一起去。

我姐摇摇头说:我不饿,你们吃吧。

我姐出去了,一晚上没回来,我给她打了六七个电话,刚开始她不接,后来,她的手机关机了。

我姐离婚的那年,她47岁,是她提出来的,我姐夫是不想离婚的,当时他们在饭店,我姐一开始和我姐夫商量,我姐夫不愿意离婚,我姐突然就站了起来,把一个水杯摔到了地上,吼道:不离婚也行,你辞职。

饭店里有很多人,我姐和我姐夫一下子成了众人的焦点,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他们,我姐不在乎,她继续吼:你不辞职,只能离婚,一年到头十二个月,你在家不到三四个月,这种日子我受够了,离婚。

我姐夫是在一家建筑公司任职,公司主要搭建桥梁和挖隧道,长年天南海北地跑。

我姐夫说:我都快五十岁了,辞职后怎么办?闲赋在家你养我?

我姐说:你可以送快递送外卖,我不在乎你能挣多少钱,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你,只想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在身边。

我姐的这个要求确实有点过分,我姐夫干了大半辈子的工作,让他突然放弃,谁也做不到,我姐夫只好答应我姐和她离婚。

我姐和我姐夫只生了一个孩子,是个男孩,计划生育政策放开,允许夫妻生二胎后,我姐还想再要一个,那年她刚四十出头,还可以受孕,但我姐夫没同意。

他们离婚的那年,孩子已经参加工作了,也有了女朋友,但还没结婚,得知父母离婚了,他感到意外,但表示理解,他在上海工作,是我姐与我姐夫办完离婚手续,我姐打电话告诉他的。

我姐与我姐夫的共同财产,值点钱的就是一套楼房,他们商议好了,房子留给孩子,虽然上海好,但他们希望孩子能回来。

办完离婚手续,我姐夫对我姐说:反正我常年不在家,房子你先住着,我们单位有宿舍。

我姐说:我不住,我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每天打扫卫生都很累,万一再发生点突发情况,我也处理不了。

我姐就住到了我家。

我姐所说的突发情况不是别的,是我姐的动手能力差,对水电这方面一窍不通。

那是三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姐已经睡下了,我姐夫又去外地工作了,大概半夜十一点多,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我姐被惊醒了。

她打开灯,揉了揉眼睛,想穿上拖鞋去开门,她的脚伸到床底下,却没有碰到拖鞋,而是感到了一阵凉意袭来。

我姐低头一看,看见地面上有积水,同时,她听到了从卫生间里传来喷水声。

我姐光着脚跑到卫生间一看,卫生间的一个水龙头夜里突然坏了,在压力的作用下,水喷起来老高。

我姐不知如何是好,敲门声又传了进来,我姐只好先去开门,是楼下的邻居,邻居说:我睡着觉,感觉有水滴到了我脸上,我打开灯一看,发现天花板上湿了一大片,水在往下嘀嗒,是你家被水淹了吧?

我姐急忙说:是,不好意思。

邻居进了屋,他找到了阀门,把阀门关了,坏了的水龙头才不喷水了。

邻居又帮着我姐一起,用笤帚和墩布,把房间里的积水扫到卫生间,顺着管道流下去,邻居才回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姐去楼下邻居家看了看,他家每个屋子的天花板上,都有水渗下来,一片一片的,有的地方,还在往下滴水。

我姐拿出了一千块钱,给邻居补偿,邻居没要,他知道我姐夫经常不在家,我姐一个人挺不容易的。

我姐说:昨晚我睡得太沉了,真是对不起。

过了一个多月,渗水的地方干透了,我姐找来了刷涂料的,重新给邻居家的天花板粉刷了一遍。

像这种突发的小状况,每家每户可能都会遇到,我姐一个人在家,遇有类似状况的时候,她只能找左右邻居来帮忙,换个灯泡,换个水龙头,我姐爱干净,有时打扫卫生,也要请邻居帮忙挪沙发。

单位过年过节发了礼品,我姐都会送给邻居,感谢他们的照顾。

我姐和我姐夫是有感情的,他们离婚后,我没有责怪我姐的冲动,我理解她的心情。

一个女人,经常独自面对生活的琐事,她不说累,我也知道她的苦。

我父母住在一套80平米的楼房里,他们喜欢吃清淡的,也喜欢早睡早起,我姐与他们的生活习惯天上地下,是我妻子邀请我姐来我家的。

到了我家,因为她和我妻子的关系始终不错,我姐并不会感到压抑。

那天,我妻子做了冷面,她招呼我姐吃饭,我姐在沙发上看手机,第一遍,我姐没吭声,我妻子又叫了一遍,我姐还没吭声,但她拿起挎包就要出去。

我妻子问我姐去哪?

我姐说出去溜溜。

我妻子说陪她一起去,我姐拒绝了。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姐还没回来,我给她打电话,她不接,十点半的时候,我又给她打电话,她还是不接,后来,我又给她打了几个电话,她的手机就是关机状态了。

我问妻子:姐不会发生意外吧?

我妻子说:不会的,我猜姐可能是去约会了。

我妻子的猜测我比较认同。

我姐有一个同事,叫乔文超,46岁,他妻子两年前车祸去世了,乔文超一直没有再找,我姐离婚后,乔文超对我姐就非常关心。

一天,我姐下班,我先开车去接妻子,然后又去接我姐,我等在我姐单位的门口,一直没见她出来,我给我姐打电话,她告诉我说:我已经离开单位了,是小乔开车送我的。

乔文超比我姐小,我姐叫他小乔。

我和妻子回到家的时候,发现乔文超和我姐正在我家的客厅里相谈甚欢。

我们回来了,乔文超想走,我姐留他吃饭,乔文超推辞了两句,我姐都挽留他了,我不客套几句,显得我冷漠,我也礼貌性地挽留了他。

乔文超就坡下驴,他真的留下了。

那次,是乔文超和我姐下厨,他们合作做了晚饭,我姐的做饭手艺不错,乔文超比我姐更胜一筹。

吃饭的时候,好像乔文超是主人,我是客人,他不住地让我吃这吃那。

我妻子发现了我对乔文超不怎么友好,吃饭的时候,她用脚踢我,意思是让我对乔文超热情点。

我不是对乔文超有看法,真的不是,我是不想让他与我姐走得太近,我姐和我姐夫离婚,不是他们过不到一起了,而是彼此的生活轨迹,无法重叠到一起,发生了分歧,不是原则问题,我希望我姐与我姐夫复婚。

乔文超半路杀出来,这算怎么回事?乔文超可能会娶我姐,但他真的不能带给我姐幸福,乔文超不是我姐喜欢的类型。

我姐是刚离婚,空虚寂寞,才没有发现她与乔文超根本不是一路人。

我对乔文超态度一般,是在帮助我姐,免得她被乔文超趁虚而入。

我了解过乔文超,乔文超参加工作的年头也不短了,他妻子活着的时候,工资比乔文超也不少,但乔文超一直住在一套70多平的老楼里,开的车还是买的二手车。

乔文超有很多不良嗜好,他爱喝酒,烟也抽得勤,我还听说,乔文超被罚过款,因为他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虽然这件事是道听途说,但我还是希望我姐与他保持距离。

这样一个人,我姐如果跟了他,下半生不就毁了吗?

我提醒过我姐,离乔文超远点。

我姐说:我知道,我比你了解乔文超,我和他,就是普通朋友,因为我们都变成了独身,有共同语言才喜欢在一起聊天。

那天,乔文超在我家吃饭,他可能是发现了我对他不冷不热,很识趣,吃完饭就走了,我姐想送他到楼下,他都没让,把我姐推回了屋里。

我姐一夜未归,真的是与乔文超在一起吗?

我妻子说:我了解女人,女人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她是没有理智的,姐还不到五十岁,她也年轻,有些需求也要获得满足。

我后悔没有早点想到这一点,我姐已经消失一夜了,该发生的事,已经发生了,但我还是想尽快找到她。

天刚蒙蒙亮,我就开车去了我姐原来的那个家。

我有钥匙,我用钥匙却打不开门,从里面反锁着。

我敲门,敲地震天响。

我姐夫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谁呀?这么早就敲门?

我没想到我姐夫在家,他难得回来,我以为我姐是回来住了。

我说:快开门,有急事。

我姐夫打开门,我没进去,站在门口说:走,跟我一起去找我姐。

姐夫问:你姐怎么了?

我大概说了一下情况,我姐夫没顾上换衣服,穿着睡衣,就跟着我下楼了。

在车上,姐夫问我:你姐在你家,你怎么不照顾好她?

我觉得自己确实有责任,低声说:我没想到我姐一夜没回来。

姐夫说:你给她打电话,发现她关机了,为什么不马上去找她?

我说:我以为我姐会回来,手机没电很正常,铃声小她听不见也很正常,如果不是我妻子提醒我,我还没有意识到,我姐会像一个小女孩,做出与年龄不符的事。

姐夫说:你妻子怎么不早点提醒你?

我说:我妻子昨晚睡得早。

姐夫说:要是你姐真有个三长两短,我和你没完。

我知道乔文超家在哪,我开着车直接去了乔文超家。

乔文超家也没人,一个早起的大妈告诉我,她昨天晚上遇到过乔文超,乔文超打扮得挺精神,开着二手车离开了小区。

“他是一个人吗?”我问大妈。

大妈说:是,他是一个人。

去哪里找我姐?我和姐夫没有了头绪。

姐夫说:去妈家看看,你姐回娘家了也不一定。

我瞪着我姐夫:如果我姐有意外,我饶不了你,你为什么不坚持坚持,不答应和她离婚?

姐夫说:你以为我想和她离婚?她让我辞职,我能辞职吗?我不辞职她就离婚,我有什么办法?

我说:你的前途重要,还是我姐重要?为了我姐你放弃前途又能怎么地?

姐夫说:找你姐要紧,我没时间和你墨迹。

到了我父母家,我姐夫没下车,他躲在车里。

我去父母的楼上,假装说问问他们需要啥,我帮他们买回来。

我父母说不需要。

我把每个屋子都看了一遍。

我妈问我:你鬼鬼祟祟地在找啥?

我说:我看玻璃脏不脏,脏了有时间我过来擦玻璃。

我没有发现我姐,也没有发现她回来的痕迹。

我说:爸妈,我走了,我还要去上班。

回到车上,我告诉姐夫:我姐没回娘家。

姐夫说:下一步怎么办?

我说:你拿主意,我听你的。

姐夫说:去海边,海边有一家宾馆,我和你姐没离婚的时候,每年到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你姐都提出去那里庆祝。

我说:姐夫,你和我姐结婚二十几年了,你陪她过了几个结婚纪念日?

姐夫说:3个,确实不多,但我也没有办法,我的工作不允许我儿女情长。

来到了海边,我姐夫询问前台,前台说客人的隐私宾馆有保护的义务,不方便透露,何况,我姐夫和我姐已经离婚了,更是无可奉告。

我说:我是弟弟。

前台说:弟弟也不行。

姐夫说:我们去海边。

我和姐夫走到停车场的时候,看到了我姐和乔文超一起上了车。

我追了过去,我站在乔文超的车头前,大声喊:你们下车。

他们下车了,我走到姐姐跟前,指着乔文超问她:你怎么能跟他在一起?

我姐说:我为什么不能跟他在一起?

我说:你疯了。

我姐说:你疯了。

我喊我姐夫过来,他好像没听见我喊他,站在原地不动。

我姐说:弟弟,我知道你为我好,但有些事你不懂。

姐姐说完,和乔文超一起回到车上,乔文超打着火,他开着噪音很大的二手车,拉着我姐走了。

我回到姐夫身边,问他:你怎么不过去,就看着我姐和乔文超走了?

姐夫说:我现在是什么身份,有什么资格插手你姐的事?我们祝福她吧。

两个月后,我姐与乔文超举办了婚礼。

虽然我不喜欢乔文超,但我姐又结婚了,我父母还是很高兴的,为了不让父母扫兴,在婚礼上,我对乔文超只能假装热情。

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哪个更重要?

没有哪个更重要,只能说在不同的时期,更需要哪个,更需要不代表更重要。

心理和生理是人的两种基本需求,缺一不可,缺少了哪一个,都会影响对生活的幸福体验。

我姐与我姐夫是有感情的,但他们长期两地分居,时间长了,感情也就淡了,即使感情保持着原来的热度,但感情也是需要互动的,没有了互动,感情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这样的感情对实际生活没有帮助,就处在了尴尬的位置,可有可无。

心理需求与生理需求有时是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开讨论,有感情却见不到面,遇到困难的时候,感情又帮不上忙,这样的感情美好却不实用。

我姐的决定,我不好评论,她的选择对错与否,只能交给时间,希望乔文超不要让我姐失望。

我姐夫没有在我姐需要他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出现在她身边,这是他们分道扬镳的原因,我姐的婚姻不能依靠虚无的感情来支持,她爱我姐夫,我姐夫也爱他,但当爱情触不可及,如梦似幻,爱情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

心理需求与生理需求,是构成婚姻的两个因素,缺一不可,缺少了哪一个,婚姻的城堡都可能坍塌。

尽量多陪伴伴侣,尽量让对方在你的身上,得到身心两方面的满足,对维持婚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人都是普通平凡的,很少有人不食人间烟火,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是一种理解,我们不能代替另一个人去生活,理解他(她),是我们要努力做到的事情。

我是女人。只从女性角度回答,我肯定的认为,生理需求更重要。

从哲学角度讲。生理需求是物质性的,是基础性的。而心理需求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生理需求的衍生物。夫妻间男女情爱,生理需求是本,心理需求是末。

我们不要一涉及男女之情、之事,就想着去抢占一个道德制高点,非要把精神的东西凌驾于人的本能需求之上,看似高尚,而实则本末到置。

人的所有认知都来源于视觉听觉触觉这些身体感知。精神上心理需求也只能通过这些生理感知去实现。所以我认为,生理需求必然重于心理需求。

心理需求最直接表现,为依赖和被爱。而依赖感和被爱体现,又完会来源于对方能给予的心身愉悅。

举个另外例子吧。一个挣钱能力很差的男人,甚至家庭基本支出,温饱都无法保证,女人会产生很强的依赖感和心理慰籍么?

同理。在夫妻生活上,男人在生理上都无法做到让女人满足愉悅,而去空谈精神满足和心理籍慰。不知道是你在哄我,还是我在哄你?

再说实际的吧。

我从个小姑娘(二十岁)嫁给老公都近二十年了。我就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他。说个丢人的话,隔上个时日俩人没有腻歪,就无形中心里烦燥不安,都有想找人吵架的冲动。最要命的是一腻歪了就好了。第二天都觉神采奕奕多了。

听个医生朋友讲,不少患有神经官能症的女性,大多源于夫妻分床睡。女人体内积蓄的能量不能得到有效有规律的释放,严重了就会导致内分泌紊乱。别人信不信不知道,反正我信。

别说分床分房睡。我睡觉特不老实,手脚老爱压他身上。但无论他怎么搬弄,我就睡得死猪一样。可手一伸脚一伸,触碰不到他的人,我会马上惊醒。有几次,他半夜起去做文案,我不一会就因为碰触不到他的人,而很快醒了找到客厅去。

在夫妻生活上,看起来男人比女人色,而实际上女人更贪一些。

从两性角度讲,男人的折腾能力是有限的,而女人的折腾能力是无上限值的。

谈到心理需求,女人通常把男人是否对自己足够腻歪足够色,来衡量男人有多爱自己。稍有懈怠就会心猿意马,想到是不是不爱自己了。

别人是不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女人所有的心理的满足首先来源于生理满足。连肚子都吃不饱去谈精神愉悅、心理需求,都是欺人之说。

夫妻爱人,没有相依相偎哪来的忠贞不渝;没有歪腻的卿卿我我哪来的视你如命;没有体贴入微的你浓我浓,哪来的下辈子还想做夫妻。爱,是属于精神范畴,所有的爱和快乐都首先源于身体的满足和愉悦。

我坚持认为,精神需求是生理需求的升华。精神需求最高境界是灵魂的归宿感。而生理滿足是根,没有根无所谓升华,生理都得不到满足何谈归宿,感。

谢邀约回答。一己之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路过的诸君觉得小女子说的是这个理不?欢迎评论区留下你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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