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家长为替女儿出气,残忍杀害10岁小学生,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
希望网友在声明支持父亲的行为的时候,看清楚,这只是学生之间的打闹,而不是我们平时所痛恨的那种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所以这个父亲的行为过于极端,而由于他的一时冲动,毁了两个家庭,也毁了两个孩子……
这位父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性质极其恶劣
我看到新闻下有不少网友声明支持这位父亲的行为,因为这是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但是我想你们要弄清楚的一点是,他的女儿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只是眼睛受了一些轻伤,即使你说你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最多你就去教训一下那个男孩,让他尝试一下眼睛受伤的痛苦,有必要直接去杀了他吗?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复仇”的限度了,这已经不是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也不是什么正义之举,而是明目张胆地故意杀人行为!
何谓父亲的责任,你的责任不仅是保护女儿不被受伤,还要肩负着抚养她长大、陪着她走过人生漫漫长路的责任,可是现在呢,你进了监狱,你让你的女儿背负了有一个杀人犯的爸爸的骂名,你让你的女儿在学校里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你上你的家庭因此而破碎,你认为这就是你的责任所在吗?
你有没有想过,被杀男孩的父母也可能采取同样的手段报复你的女儿,那到时候你在监狱里,如何保护她?你毁掉的不仅仅是男孩的家庭,也毁掉了自己的家庭,让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孩子陷入了危险和恐慌之中!
目前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证明这个案子是社会影响大以及性质恶劣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这名父亲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位“护女狂魔”也太冲动了吧?女儿仅仅被同学达到了眼睛,他就把人家杀了偿命。况且女儿眼睛也只是受了轻微伤,不光没有失明连明显的伤痕都没有,就算要为女儿出气也不用要人性命吧?
据报道,四年级同班同学小叶(被害人)和小林(嫌疑人之女)偶发矛盾,在打闹中小叶把小林的眼睛打伤。小林眼睛伤情不重,没有达到需要就医治疗的程度,也没有影响她正常上学。但小林的父亲林某(嫌疑人)估计是个护女狂魔,他容不得女儿遭受半点欺负。于是怒火中烧的他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怀揣着水果刀气冲冲地来到学校,在男厕里将小叶残忍杀害。
我相信,即使小林对小叶心生怨恨意图报复,她也不希望自己的父亲将其杀害吧,毕竟只是同学之间的小打小闹,她显然没有想到“杀人性命”这超乎童年想象的程度。
而这位护女狂魔如果真的想要守护女儿也不该如此极端,他有没有想过他一旦这么做了就将接受法律制裁,那么他就再也不能贴身保护女儿了,他就再也不能用父爱陪伴女儿成长了,他就再也不能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了。另一方面,女儿余生也将顶着“杀人犯之女”的帽子被人疏远、受尽歧视了,她又如何能够健康快乐地长大成人?
这位护女狂魔事后冷静下来想到这些,他一定会翻然悔悟痛哭失声的。
身为儿童的小叶在矛盾中打伤小林眼睛固然不对,但无论如何他也不该被残忍杀掉,他的父母亲人也不该承受家破人亡的悲惨命运。
在司法实践中,成年人杀害儿童一般会被认定为极其恶劣的杀人案件,行凶者会被法庭从重处罚。我想,林某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他很有可能要和他的宝贝女儿永远分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