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警方与劫匪的枪战中,平民捡到枪支将劫匪击毙或者击伤,算是犯罪吗?
【绝对不算犯罪】如果捡到枪的平民发现警方人员在与劫匪的枪战中身临险境,生命受到威胁,而此时发现地上不远处有把枪,他应该果断的捡起枪将劫匪击毙或击伤。我认为这还要看捡枪这位平民是什么样的平民,如果是一般的你我他,说真的,让你真碰上这种枪战场面的话,多数人会本能地找个地儿蹲下或趴下以躲避子弹误伤。对于平常百姓来说,即便有把枪真地掉在他脚边也不一定敢碰,因为多半人在一生中很少有机会摸过枪。所以看到枪不会有什么反应,真把枪拿在手中还有可能走火伤了自己,犯不着。
如果碰上个刚从作战部队退伍的军人,那结局将大不一样了。有把枪掉在了退伍军人的脚边,而且枪战还在进行中,他的反应肯定是迅速捡起地上的枪,这是当过兵的正常反应(年纪大些的退伍兵反应可能会慢些)。这会儿退伍军人会拉开枪栓看看枪里是否有子弹。顺便说一句,玩过枪的人都知道,只要你接过任何一把枪后,都必须验枪,这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啥叫验枪?也就是说,任何一把枪只要到你手里,不管是你接过别人递给你的枪还是你从任何地方拿起的一把枪,验枪是你第一次玩枪时你的教官必须告诉你的重要常识,将来只要你碰枪,必须这样做。如果是手枪,第一步先把弹夹退出,接着拉一次枪栓。拉枪栓的目的是退出已经上膛的子弹,因为枪膛里有可能已经顶上了一颗子弹,拉动枪栓后枪膛内的子弹就会跳出来,接着扣动一次扳机,这样才算验枪完毕,这把枪才是安全的。
退伍军人这会儿碰上枪战并捡到一把枪,他的常识告诉他先拉枪栓,目的是为了确认枪里面有没有子弹,接着会观察现场枪战的情况,抢占有利地形。我认为训练有素的退伍军人碰到枪战这种场面不会轻易开枪,他只会在情况非常严峻的情况下,而且有把握不会伤及无辜时才有可能扣动扳机。比方说,退伍军人看到劫匪拿刀或枪向警方人员砍去或射击时,警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而不出手不足以化解危机时,此时退伍军人必定出手相救,击毙劫匪。这不是多数人可以做出的冷静判断和正确的反应,是在部队经过长期训练的结果。一般老百姓真有机会捡到枪不可能将劫匪击毙或者击伤,这种概率很低。因为他/她如果真开了枪,还不知道子弹会往哪儿飞,最终伤了谁呢。说句实话,如果真是枪战现场让一般你我他给碰上了,不吓尿裤还能从容地离开已经算是真英雄了。
至于算不算犯罪,我认为不能算。其一:退伍军人(百姓干不了这事儿)击毙的是一个正在给警员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劫匪,退伍军人为了保护警员的生命安全做出的正义之举击毙了劫匪,何罪之有;其二:什么是犯罪?任何违背常理,杀人越货,奸杀掳掠,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等等不一一列举,这才叫犯罪。你说击毙一个正在行凶的恶人,保护了警员的生命安全的平民(退伍军人),哪一点犯的着,应该内部予以一定的奖励才是。所以说,在这个特定场合捡了把枪并击毙正在行凶的劫匪不算犯罪。如果枪战结束后,劫匪被警方制服,你捡了把枪上去咣一枪把劫匪撩到了,我想这应该算故意伤人吧。因为劫匪此时已经丧失抵抗能力,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不能对他采取极端做法伤害他。
不算犯罪 击毙劫匪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拾取枪支并开火的行为是为正当防卫所服务,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
我也不知道一些高票回答中表示拾取枪支违反法律的依据在哪儿,好歹回答问题前先去看下法律条文啊。
我们把这个事情拆分开来看好了
枪支管理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拾取枪支的行为并不构成第三条所规定的,只有你在拾取枪械后拒不交出,私自持有才算违法。
再说开火击毙匪徒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题主的题目已经假定了警匪正在枪战,因此劫匪的行为很明显正在使国家、公共利益受侵害、也对警察的生命造成威胁,对其击杀符合真当防卫。
再提一下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平民捡到枪撑死了违反这个(开枪则纳入正当防卫),而且是为正当防卫使用,最差最差的结果就是...被警告一下,毕竟没有枪械操作学习的人容易致使误伤,而且在战斗中容易成为警务人员的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