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性的先后顺序,到底要如何排列?

这个顺序男女正好是相反的。

一、男人是先有性,才有爱。

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女性的,男人碰到一个心仪的女性,第一个愿望就是想和这个女性发生性关系。在男人看来,只有和自己发生性关系,才说明这个女人是接受自己,爱自己。至于发生性关系后,男人不是变得冷漠了,而是变得放心了。在男性的潜意识里,和一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这个女人就是他的了。

二、女人是先有爱,才会付出性。

女人起初对性是回避的,不是不喜欢,而是需要确定那个男人是不是爱自己,是不是可靠。女人一旦感觉到爱的存在,她也会毫不犹豫地付出自己的身体。有爱的性,对女人来说才是享受,才是美好的异性关系。

以上观点只代表大多数,不排除二者颠倒的情况,因为男人也有甚微者,女性也不乏豪爽的人。

这里把爱理解成狭义的爱,也就是爱情。如何排列爱情与性的先后顺序呢?从诞生方面来看,答案是唯一的,那就是先有性吸引,再有爱情。它们两个的关系是层级关系,也就是说,爱情基于性但高于性。但这一个结论显然不对本题的胃口。

那我就把这个问题具体化。题主是在问,男女之间的相处,是因为先对你产生性趣才和你谈恋爱的,还是因为先和你产生了爱情,才和你建立性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情感的层面,是因性而爱,还是因爱而性呢?

因性而爱

两性之间具有性吸引,这是几百年进化下来的结果,那些不会被性所吸引的都淘汰了,只有具有性吸引并因此而发生性行为的人,才有利于人这种生物代代繁衍下来。能够被性吸引,是人基因内的特性,是一切男女活动的内驱力。

直到人类感受到爱情。“爱情”一词的提出很晚,只有几百年的时间,但这并不代表在此之前爱情不存在。爱情是男女在性吸引的驱使下,衍生出的一种情感体验,它一直伴随于性活动的周围,等待人们去感受。

当人在因性而求偶的时候,由简单的动物交配过程发展成为一种具有试探色彩的情感游戏,从而诱发出人的各种复杂的情绪体验,这就是爱情的雏形。做个比喻,性如果是燃烧的炭,那爱情就是迸发出来的光和热。

所以说,爱情与性是相伴相生的,没有性的因素就不会有爱情的感受。人际关系中,有很种人际吸引类型,比如友情、亲情,而只有包含性因素的人际关系,才可能被称为爱情。

因爱而性

然而,没有光和热的炭火只是一块黑炭,只有通过光和热才能点燃它,使其重新焕发光芒。人虽然对性有天然的吸引力,但要想获得更高级的情感体验,就需要爱情来助兴(性)。产生了爱情,会使我们忠于一个性伴侣,并与其享受爱情的千滋百味。

现代爱情观给人的性活动披上了爱情的外衣。我因为性需求,想和你发生性关系,你会觉得很突兀甚至讨厌。我因为和你相爱,想和你发生性关系,你感到非常激动且开心。这就是爱情的升华作用。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会承认因为性吸引而喜欢对方,“漂亮”“性感”“很man”“有男子气”,这些都是性吸引的代名词。然而真正要在心里接受与其发生性行为,必须有爱情的催化,才觉得美妙而正当。

爱情助燃下的性行为,不仅满足了自己的性需求,同时还使人在精神上焕发,情感上获得强烈的归属感。那些单纯的为了满足生理需求而发生的性行为,只是一种生理体验,即便是获得满足,也是一种空虚的满足。

爱与性谁先谁后?

听起来“因性而爱”和“因爱而性”都是有道理的,那不是互相矛盾吗?在男女相处的过程中,讨论到底是先有性还是先有爱,更像是在讨论“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结论是次要的,试图搞清楚两者的关系,才更有现实意义。

因为性的吸引使我们走到一起并相爱;然后又因为相爱了,我们才会发生性行为;当我们体会到和谐性爱的美妙后,使我们更加相爱了。这就像是一个“莫比乌斯环”,由性到爱,再由爱到性,畅通无阻的转换,周而复始。

由此,我们知道了,“因性而爱”和“因爱而性”不是矛盾的,它们各自只是性爱之环的一部分或者一个阶段。我们能追求的,就是让它们完美结合,而不是断裂。


总而言之,爱情与性的关系,一个是个精神层面的活动,一个是生理方面的体验,它们相伴而行,没有先后之分。只要是个正常的人就有精神活动,只要是个人就会有生理需求,在两性结合的过程中,这两个方面是同时贯穿的。如此的话,我们再来看爱情与性的先后顺序,作为读者的您,应该如何排列呢?(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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