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第一次自愿与男生发生性关系,第二次不同意,是否构成强奸罪?

女子第一次自愿与男子发生关系,而第二次男子再继续要求发生关系的时候,女子不同意了,可是男子强硬地发生了关系,这种情况下,男子是不是构成强J罪了呢?

首先,非常明确地告诉题主,这种情况,完全构成了强J罪,男子毫无疑问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所谓的强J罪,指的就是,面对非正常夫妻关系的女子,如果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男子犯下的就是强J罪。

男子犯了强J罪,并不以第一次女子是否愿意与其发生关系为参照,而是任何一次发生关系,只要是违背了女方的意愿、意志,只要是女方不愿意,就是强J罪。

从题主说的情况来看,尽管女方第一次是愿意了,但第二次并不愿意。所以,第一次发生关系男子并未犯强J罪,而第二次就明显是强J罪了。因为,后一次男子明显违反了女方女方的意愿。

更有甚者,其实在男女双方都自愿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如果女方中途突然想停止了、不想继续下去了,而男子强行把整个发生关系的过程继续完成了,如果女方去举报、去报警,都可以算是强J罪。

所以,在这里也衷心地告戒男人们,大家还是洁身自好吧!真的不要有那些非分之想。否则,分分钟是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小黄(化名)和小张本是一对恋人,他们同居几年了,曾经多次发生过性行为。有一次,小张来到小黄的住处,欲与小黄发生性关系。小黄因为身体不适,拒绝了小张。而小张则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小黄发生了关系。

事后,小黄一怒之下,以强奸罪把小张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小张辩称,自己之前曾经多次和小黄发生关系,小黄也都是愿意的,只有这一次小黄不同意,因此算不上强奸罪。

这种情况,算不算强奸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是: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在这个定义里,并没有规定第几次性行为。也就是说,不管你是第几次和女子有性行为,只要你是采取强迫性手段的,都应该算为强奸。

在小黄和小张的案例中,小张采用了暴力手段,因此法院裁定:小张的行为属于强奸。

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确:即使是同一次性行为,刚开始的时候女方是同意的,进行到半的时候女方因身体原因拒绝继续进行,男方就应该终止,如果男方继续强行完成性行为,那也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这种情况也属于强奸行为。

所以,题主,不管是第几次性行为,甚至是在进行中,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采用强迫、威胁、伤害等手段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的,都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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