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包厢内发生了性关系,女生没有呼救,事后控告强奸成立吗?

在餐馆包厢内发生了性关系,当时女生沒有呼救,是出于一种对人身安全的保护方式。只是说当时当场肯定是只有他(她)们二人了。但当时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即使说两人是恋人关系,当时两人发生关系,也是你情我愿。但事后,女人如果后悔了,并保存有一定的证据,反告对方强奸了自己,且司法机构又介入调查立案,这个男的强奸罪名就能成立。过去有一种说法叫;民不告,官不究。有很多通奸的情况,如在过程中及事后,男对女的许诺或某一点使女方不太尽意。女人在此刻反告男人强奸,一告就准。因女人有铁的证据在手中。男人此时是难以狡辩的!任何人都清楚,所谓"强奸",实则开始男女两人都是按程序进行的!只是女人是在特殊环境下,为人身安全,被逼无奈遭到污辱的!两性生活,事毕只要女方上告,无疑问就是强奸了!

所谓的强J,就是指男性在违背女性意愿、在女性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逼迫、胁迫、威胁等方式,对女性发生Ⅹ侵犯或者跟女性发生X关系,这就是通常定义上的强J。

强J罪是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不管是女方事后去报警,还是她的家人或者她的朋友帮她去报警,警方都会受理的,都会传唤当事男性并对其进行审讯、调查,一旦确认属实,控告成立,都会被判刑的。

而且这跟事情在哪里发生并没有任何关系。同时,跟女性在事情发生过程中有没有反抗、有没有呼叫也没有关系,只要是违背女方意愿、威胁或强迫女方发生关系的,男性犯下的就是强J罪。

就像题主问题中所说的事情一样,尽管是在客人吃饭的餐厅包厢里面发生的,尽管当时女的并没有反抗、也没有呼救,但女方事后报警了,只要她手里有证据,男方肯定就会被认定是强J罪。

至于,女方事情发生过程中没有反抗、没有呼救,女方有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反抗、呼救的话,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比如说男方是不是拿着利器在威胁她?是不是拿着女方的隐私在威胁她?如果女方当时不从的话,男方的暴力会不会伤害自己?……等,在当时的情况下,女方的所有考虑都是可以理解的。

女方事后去控告男方强J,是做的很对的。这样就不会纵容坏人,让坏人做坏事后得到应有的惩罚,对社会来说,也及时消除了危险隐患。

无论是哪个角度,人们都应该鼓励和支持那些被强J过的受害人勇敢地站出来,去报警、去举报那些坏人,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女性权益,维护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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